飛凳落街奪命 失常男認誤殺罪

飛凳落街奪命 失常男認誤殺罪

飛凳落街奪命 失常男認誤殺罪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旺角西洋菜南街去年發生飛凳擲死人事件,患精神病男子指稱因有「聲音」驅使,凌晨在旺角住所的大廈天台,將一張辦公椅擲落街,男途人不幸被擊中重傷身亡。擲凳男昨承認誤殺罪,法官指本案與其他誤殺案有別,需詳細了解被告的精神狀態,及案發時有否停服精神科藥物,下令先索閱精神科報告,以評估重犯風險,押後判刑。

  來自內地海南島的被告唐望亮(二十四歲),昨在高等法院犯人欄內低聲承認控罪。

  案情指,任職售貨員的死者黃偉迪(二十九歲),去年六月十日凌晨與兩名友人晚膳後,於旺角西洋菜南街步行往亞皆老街時,一張辦公椅從高處擲跌黃的頭上。黃隨即被救護車送往廣華醫院,不足半小時後宣告不治。驗屍報告顯示,黃死於頭部大量出血及腦部喪失功能,傷勢嚴重程度足以令他於短時間死去。

  警方同日於案發地點對面大廈找到唐,唐當時神情呆滯及不安,警誡下承認犯案,指有「聲音」着他走上天台並將辦公椅擲落街。唐其後被診斷出患嚴重抑鬱及精神問題,先後被轉送到青山醫院及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扣留。

  控方昨透露,唐於○九年移居香港,單身,曾當兼職侍應。他有精神病紀錄,去年三月曾入住葵涌醫院接受治療,但案發前已沒住院。他亦曾於去年一月在公眾地方打鬥,須自簽二千元,守行為二十四個月,此外並沒案底。

  法官指本案與其他誤殺案件有別,下令先索閱兩份精神科報告,以評估被告的重犯風險,及了解被告於案發時有否停服精神科藥物,稱此因素會影響判刑,並押後至本月二十五日判刑。控方庭外指唐稱服用精神藥物後感不適,及於其父親驅使下,曾停止服食藥物一段時間。死者親屬昨亦現身法庭旁聽,只向記者表示對黃的死感到痛心,不作回應。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三十三--二○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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