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為自己伸冤 (二)

不為自己伸冤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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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神的回應和教導有時真的來得很快 … …

剛剛的星期天,我和主日學的小朋友睇的是「審問耶穌」(馬太福音26:57-68),而我們整課的焦點是看耶穌的反應。面對公會的假見證、祭司長的拳打摑打和羞辱,主耶穌不但沒有還擊,甚至連一點聲音也沒有發出,因為「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2:23),主耶穌願意將他的一切交給父神掌管,包括為自己平反、爭取公平公義的主權。

 

記得在課堂完結前,我鼓勵小朋友嘗試在吃虧時、被人誤解或冤枉時,學習主耶穌那份「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將自己的委屈、冤屈交給父神處理,不用自己的方法為自己出氣,不要還擊,我還對他們說:「我rubv姐姐都會和你們一同學習」我們五人更承諾,當大家在這功課上面有所學習/經歷的時候,會彼此一同分享,最後我們將這事放在禱告裡面。

到了晚上,我想起一件事,覺得很不開心,因為在這件事上,我是受害者,我是被傷害的,那一刻我真的很想很想告知那個傷害我的人「我現在的傷痛是你造成的」,我很想那個人知道我的感受。但我靜下來再想一想,我說這些話,豈不是為自己出一口氣、為自己伸冤嗎?

 

那刻真的很掙扎,為了抒發那份難過、傷痛,我真的很想這樣做 (告知那人),但是,既然我已委身給父神,我就好應該效法主耶穌,將自己的所有完全交給父神,不為自己出氣,而且當天是我去教導、鼓勵小朋友要信靠神,如今我更加要身體力行,才能以身作則。最後,我選擇了由父神主持公道,保持沉默,不作任何行動,讓父神成為我的jud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