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女落橋 精神病婦稱因轉藥

推女落橋 精神病婦稱因轉藥

 

【晴報專訊】患精神分裂婦人將11歲女兒從離地8.8米天橋推下後,躍下企圖自殺,兩人最終獲救送院,婦人昨承認企圖謀殺罪候判,她求情指疑因換新藥後不適應而產生副作用,才有自殺念頭。

涉案被告曾國美(47歲)被控於去年6月12日,在荃灣西樓角路荃灣政府合署外天橋,企圖謀殺女兒,昨於高院承認控罪。辯方昨求情指,被告自08年起就抑鬱症求醫,直至12年離婚,便患上精神分裂症。案發前半年,院方向被告處方新藥,被告疑因不適應而產生副作用,出現自殺念頭。辯方指被告犯案並非直接基於病情,而是受新藥影響。法官要求辯方提交證明,將案押後至下月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5至6月多次聯絡前夫,表示受心理問題困擾,無力繼續照顧女兒,欲將女兒撫養權交還前夫,當時女兒正住在寄養家庭。

服藥後記憶力衰退

案發當日,被告與女兒在荃灣會面表現抑鬱,並表示自己接近失常,服藥後致記憶力衰退。被告其後要求女兒讓她揹着,女兒初時因尷尬而拒絕,後來答應在較少人的地方才讓她揹。兩人走到西樓角路天橋後,被告要求女兒站在欄杆上,但她因害怕而拒絕,並要求被告蹲下,讓她能爬上被告背部,但被告以背痛為由拒絕,反要求女兒坐在欄杆上,女兒妥協。

當女兒坐到欄杆時,被告意圖將她雙腳置於欄杆上,女兒大驚下返回地面,及後被告強迫女兒再次坐上欄杆,一番糾纏後,被告突將女兒推倒,令她從天橋直墮地面。被告亦從天橋躍下,兩人重傷送院。

女兒被驗出多處受傷,包括右上臂多處骨折及移位、右前臂骨粉碎、右手肘及手腕變形、腸膜出血等。控方透露,女兒的右手肘現時仍未能伸直,仍需進行一次手術,現居於志願團體。



抑鬱婦認推女落天橋
https://hk.news.yahoo.com/%E6%8A%91%E9%AC%B1%E5%A9%A6%E8%AA%8D%E6%8E%A8%E5%A5%B3%E8%90%BD%E5%A4%A9%E6%A9%8B-215816190.html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患抑鬱的內地婦來港與夫女團聚,未幾卻與夫離異,失婚後精神病況趨嚴重。她自知受精神問題困擾,雖已着前夫照顧女兒,女兒亦被安排住寄養家庭,惟她去年與十一歲女兒在行人天橋見面時,突然稱自己「快會黐綫」及忘記事情,將女兒推下,再跳橋圖自殺。婦人昨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企圖謀殺罪,還柙至下月四日,待索閱精神報告判刑。

  行動不便的四十七歲被告曾國美,昨由懲教人員攙扶出庭。她承認去年六月十二日在荃灣西樓角路政府合署一樓行人天橋,企圖謀殺現年十二歲女兒。

  被告在九七年下嫁藍姓港夫,○一年誕女,三年後來港與家人團聚,惜婚姻於前年破裂,女兒由她照顧。其女被推墮橋後,右手肘及手腕骨折變形,右臉擦傷腫脹,更有內出血等。她現獲安排住兒童之家,行走雖可自理,但右手仍未能伸直,要再接受手術。

  辯方求情指被告領綜援過活,曾任兼職清潔工,○八年因抑鬱求診精神科,前年與夫關係變差,病情加重,診斷患上精神分裂。前年底,醫生處方一種新藥,然而她服後感覺無精神及抑鬱,興念輕生。

  律師續指被告犯事因服用新藥,非因其精神病。法官認為像是被告蓄意與女兒同歸於盡,着先待精神報告的意見。律師亦呈上被告自撰求情信,顯示她疼愛女兒,已對事件感後悔。

  案情指去年五、六月間,被告聯絡前夫稱因精神問題欲將女兒交予他照顧,女兒後獲安排住寄養家庭,被告只在周末接女兒離去。案發前一天,被告向前夫交代稱要回內地,會把女兒安排入住寄養家庭,着前夫照顧。

  案發當日,被告與女兒在荃灣見面及午膳,向女兒稱「快會黐綫」及忘記事情,又忽然要求女兒讓她背着走。

  女兒怕尷尬,兩人因此前往天橋。被告待女兒坐上欄杆後,忽然將女兒推下離地約八米高天橋,十餘秒後被告亦跳橋圖自殺。兩人送院救治,被告雙腳跟骨折變形,胸骨亦骨折。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六二--二○一四。

精神科藥物的真相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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