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車斬首案華裔男子自稱無罪

加拿大公車斬首案華裔男子自稱無罪

加拿大公車斬首案華裔男子自稱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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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去年7月發生的加拿大公車斬首案日前開庭審理,被控二級謀殺罪的41歲華裔男子李偉光3日出庭受審。不過,他自稱“無罪”,是“按照上帝的指令行動”。兩名精神學家是當天出庭的唯一證人,庭審重點集中在李偉光是否應承擔刑事責任。

 

犯罪嫌疑人李偉光

被害者的母親

  2008年7月31日,警察在加拿大波蒂奇拉普雷里以西20公里處的長途客車斬首案的犯罪現場查看。7月30日夜,一輛由加拿大艾伯塔省埃德蒙頓開往馬尼托巴省溫尼伯的一輛長途汽車行至此地時,一名乘客用刀猛刺鄰座乘客,並割下後者頭顱向其他乘客炫耀。警方聞訊趕到後逮捕了行凶男子,但拒絕向外界透露有關行凶者和受害人身份等涉案信息。新華社/路透

環球時報3月4日報導據加拿大《環球郵報》報導,被控二級謀殺罪的41歲華裔男子李偉光3日出庭接受審訊。在法庭上,李偉光自我辯護稱“無罪”,是按照上帝的指令行動。法庭精神學家認為李偉光患有嚴重的精神分裂症。

 李偉光帶著腳鐐、穿著黑色的短上衣和褲子出庭,低著頭遵照法庭工作人員的引領走到罪犯的位置,姿態一直很謙恭。當律師詢問一切可好時,李偉光禮貌地說“是的”。當李偉光辯解自己“無罪”時,還帶著輕微的中國口音。

李偉光涉嫌在2008年7月30日,在一輛公車上用匕首殺死了同車的一名乘客,並割下受害者的頭顱,朝公車外膽戰心驚的乘客揮動,還將受害者的耳朵、嘴唇和鼻子放入自己的口袋。在法庭審判的第一天,審判官達爾曼朗讀了李偉光公車斬首案的捲宗,其中揭示了一些新的細節。

隨後,法庭聽取了法院首席精神學家亞倫博士的報告,稱李偉光行凶時腦子裡有個聲音,稱他是在上帝的命令下行動的。兩名精神學家是當天出庭的唯一證人,他們都曾經在去年夏天之後採訪了李偉光。審判將持續3日。

                      

沒有人爭執李偉光是不是殺了人,審判的重點是李偉光是否應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兩名精神學家都認為李偉光無需承擔刑事責任,將被送進醫院,而不是監獄。亞倫博士稱,“作為訴訟程序的結果,他將會被繼續長期觀察,或許是一輩子。”

但是,如果李偉光的精神分裂症被成功治愈,他將被無罪釋放,這遭到了受害者麥克林的母親的強烈反對。亞倫博士報告說,李偉光一直受幻聽症折磨,按照“上帝的指令”離家出走、踏上旅途、下車賣掉所有的行李,再上車後“上帝告訴他,麥克林是邪惡的力量,必須被殺死”。

亞倫博士稱,李偉光是個「好人,是這個可怕疾病的受害者。我要告訴受害者家屬,不要憎恨這個人,要恨就很這個疾病。」(落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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