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01-03

發表者是: 對百姓下毒

主旨: 台灣桃園航空城一定有鬼

D-麥角酸二乙胺(Lysergic acid diethylamide),也稱為「麥角二乙醯胺」,常簡稱為「LSD」,是一種強烈的半人工致幻劑。它由麥角酸中合成,對氧氣、紫外線與氯十分敏感(尤其是當LSD處於液態時)。純淨的LSD是一種無色、無氣味,味微苦的固體[5]。LSD的一次典型劑量只有100微克,僅相當於一粒沙子重量的十分之一,能造成使用者6到12小時的感官、感覺、記憶和自我意識的強烈化與變化,可作化學武器使用。LSD一般口服,通常以某種吸取物質吸取LSD後再服用該物(比如用吸墨紙、方糖或明膠吸取LSD後再將該吸取物放入口中),不過也可以通過食物或飲料來服用。在英國、美國、澳洲、紐西蘭和大部分歐洲國家,這藥物都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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